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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责任扩展的公告 2020-02-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以及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为了更好应对疫情,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支持在沪危化企业复工复产,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原《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将保险责任免费扩展至投保企业对其雇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的人身伤害产生的补偿责任,具体保障方案如下。

一、保障对象

已投保《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单在有效期内的危化企业的雇员。

二、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企业的雇员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导致残疾、身故,投保企业依法应承担的补偿责任,保险人根据本公告的约定支付保险金。

三、保险金额

1、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20万元/人。

2、本次免费扩展责任每家企业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整体限额包含在保单累计限额内。

四、特别约定

1、本保单理赔时需提供经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即Covid-19)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出具的相关病历证明。

2、本公告扩展的保险责任将覆盖自2020年1月24日0时(上海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所有《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有效保单。

3、保险期间:本保障保险起期为2020年1月24日0时或企业《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的保险起期,两者以晚者为准;保险止期为企业《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的保险止期或2020年12月31日24时,两者以先者为准。

 

本公告涉及的释义如下:

(1)医院:指国家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

(2)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世界卫生组织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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