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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公告 2016-05-26

近期市场反应,本市一些金融信息服务、财富管理、投资理财等单位通过网络渠道或对外开设门店方式,发行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理财计划”,虚假宣传与保险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在各种合作关系,以高收益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损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客户信息安全造成隐患。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  号)、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5〕263 号)、上海保监局《关于做好上海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保监发〔2016〕113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的工作要求,现将《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业公告》以及《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公告》正式对社会公布。

请广大保险消费者务必清醒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抵制、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公 告

尊敬的保险消费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保监稽查〔2015〕263号)上海保监局《关于做好上海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沪保监发〔2016113号)等文件精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携全体保险机构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并郑重声明及公告如下:

    一、保险机构须严格按照中国保监会依法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内容,在明确的经营区域和业务经营范围内,开展保险经营。保险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二、未经保险机构授权,禁止任何保险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三、任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不得越权或者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若有违规行为,保险机构将保留或履行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如遇有任何保险机构或个人冒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唆使您通过退保、转保、保单贷款等手法,引诱您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您可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举报,也可向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举报。

五、在选购保险产品时,您有权要求查验保险销售人员的执业证书,辨清保险机构名称,务必警惕非法集资诈骗,以免上当;

六、您在购买所需要的保险产品时,必须通过授权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保费,以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请广大保险消费者务必清醒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抵制、举报非法集资行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举报电话:63155948。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2016年5


附件: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公告.pdf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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