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认购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2014-2号)
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 1 号:关联交易》及相关规定,现将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发行的卓越财富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以下简称“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 12 月 25日,我司自营账户申购太保资产发行的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认购金额 0.1 亿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是太保资产发行的一款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该产品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以跟踪沪深 300 指数为目标,进行被动式指数化长期投资的集合投资产品,主要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每日开放。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我司34.3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太保资产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我司与太保资产构成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太保资产是国内资本市场大型机构投资者之一,受托资产管理总规模约 6600 亿元,业务范围涵盖固定收益投资、权益投资、境外投资、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等。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是太保资产对外发行的一款净值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其定价依据产品估值后确定的资产净值计算出对应的份额净值,资产净值是指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价格等于交易当日产品单位份额净值。
(二)交易结算方式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结算方式为按契约规定的方式进行申购或赎回。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沪深 300 指数型产品在满足产品合同约定生效条件时成立,该产品成立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16 日,生效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25 日,运作期限不定期。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我司投资部门依据自身的决策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投资指引、账户的资产管理投资需求及公司资产投资权限要求等严格进行投资决策。本次投资决策于 2014 年 12月 25日前经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审批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本次投资由我司投资管理部门以投资操作申请的形式发起,按照我司相关投资交易权限,经相关投资决策流程审批通过。
六、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沪公网安备 310101020068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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