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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若干措施的社会公告 2020-03-16

致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参保企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上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支持参保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意见》(沪应急行规{2020}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公共安全、参与社会共治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履行保险企业社会责任,支持参保企业开展防疫工作,为企业减负增能,提升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和决心,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以下简称共保体)特公布以下工作措施:

一、扩展保险责任

共保体在原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基础上,将保险责任免费扩展至参保企业对其雇员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的人身伤害产生的补偿责任。(其中,死亡、伤残最高赔偿限额20万元/人;每家企业累计赔偿限额100万元,整体限额包含在保单累计限额内。)

二、开展防疫物资专项投放服务

共保体将进一步扩大预防费用的适用范围,优先用于采购防疫物资,协助投保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推动疫情防范专项风控服务

共保体将根据参保企业需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安排传染病防控专项培训、开展复工复产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服务,降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四、建立绿色服务通道

共保体已全面优化服务举措,开辟承保、理赔及服务绿色通道,开展各类保险服务工作。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共保体将始终以“共抗疫情,共同应对”为主导,用看得见的保障着力减少企业和雇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企业复工复产的决心和信心,以实际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成员单位: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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